为了加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,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标语口号,促使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实际,贴近群众,贴近生活,让群众知情,请群众参与,体现人性化管理和服务,现根据定市计生委[ 2006]34号文件《关于认真做好我市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按照“以人为本、创新思维、整合资源、务实高效,群众参与、因地制宜”的指导方针,把对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”,“奖励救助制度”,“少生快富幸福工程”等优先优惠政策的宣传同“婚育新风进万家”,“关爱女孩行动”结合起来,通过大规模的集中宣传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,使广大农民普遍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,了解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,增强社会透明度,保证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健康稳定地实施。
二、宣传形式
1、以重新制做大版面宣传标语为主,更换计划生育固定宣传标语,并刷新宣传栏、国策壁宣传内容;
2、发放宣传品,开展宣讲活动,组织人口计生干部进村入户,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政策咨询;
3、开展向计划生育家庭送温暖、送服务、送宣传品活动;
4、出动宣传车,开展“三下乡”活动,把政策送到千家万户;
5、真正发挥乡镇文化站、“婚育学校”和村工作室的作用,结合本乡镇实际开展广泛的宣传。
三、宣传内容
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是:
1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;
2、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;
3、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奖励补偿及“奖、优、免、补”相关的优先优惠政策;
4、扶贫开发工作中实施“少生快富”项目扶贫工程试点工作;
5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,包括新修订的《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,生育政策,流动人口管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 (具体内容按后附的计划生育固定宣传标语)。
四、活动安排
1、县上成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,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,县人大、县政府、县政协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、政协办、县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教育局、人口局、广电局、扶贫办、妇联、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负责抓好宣传教育活动。县上四大家分管领导、四办主任、县人口局副科干部按分片联系的具体情况抓好落实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,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,并指定责任性强,工作细致的同志专抓此项工作,确保全面完成。
2、职责分工
(1)各乡镇要重新制做大版面的宣传栏,312国道沿线的宣传标语栏由县人口局制作;县乡公路沿线的宣传栏由县直帮扶乡镇单位制作,每段公路沿线要有3块固定宣传版面,1 条固定标语,所需经费由帮扶乡镇单位承担;乡政府所在地、乡村公路沿线和村址周围及村社群众经常聚集地方要有2块宣传版面,1条宣传标语;每个(社)村民小组要有1块宣传版面,1条以上的固定标语。所需经费由乡镇承担。
(2)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、政协办、人口局负责督促检查县直帮扶单位和各乡镇共同协调落实情况,同时督促县直包乡镇单位组织人员与乡村干部一道进村入户,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。
(3)宣传部、教育局、广电局、妇联、团委、人口局组织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报道,广电局创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电视专栏,每周至少播放两期,深入挖掘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典型事例,并制作专题片。
(4)人口局负责统一印制入户宣传品等宣传资料,并对各乡镇宣传栏、固定标语的内容、形式等方面做好指导。
3、时间要求。计划生育宣传栏的制作,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。制作结束后分别将块数、地点、制作单位报县人口局,县上
组织评比验收。
五、具体要求
1、各乡镇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,把此次宣传活动做为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、抓出成效,达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的目的。
2、各乡镇制作标语的范围,指管辖区内的所有公路沿线和村社聚集的地方。
3、计划生育宣传栏、国策壁、固定标语应就地取材,充分利用公路护坡,公共场所和农户的墙壁等。宣传内容要改革过去口号性的宣传为直接书写具体政策内容的宣传,将条幅式的书写方式改为专栏式的大墙面、大版面的书写方式。
4、国道、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各村的宣传栏形式,墙面确定,书写内容由所在乡镇、县直包乡镇单位和县人口局包乡镇指导业务人员讨论确定后制作。宣传内容要将奖励扶助制度、救助制度,奖励补偿及优先优惠政策,“少生快富”扶贫工程试点政策,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、《省条例》新修订内容等尽可能的全部写上。后附的甘肃省计划生育固定宣传标语第一部分中的(一)、(二)、( 三)、(四)、(五)的内容必须整版书写,不得分割。公路沿线的宣传内容为第一部分中的 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,第二部分中的1、2、9条。乡(镇)政府所在地、村址周围及村社群众经常聚集地方的宣传内容为第一部分中的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,第二部分中的3、4、5、6、7、8、10、11条。
5、宣传壁、宣传栏要求美观、大方、整齐、醒目,墙面有多大、栏目就要多大,切忌 “豆腐块”式,最小的不得小于10平方米,墙面要选在群众途径的路段或经常聚集的地方,以便群众学习和观看,宣传字体不得用行、草书写。
6、宣传墙面要高标准、高质量,一块宣传栏要成为一个平面。土墙面直接用引泥做底刷漆,砖墙要用外墙漆粉刷,内容要用永久漆书写。
7、5月份全面考核验收,同时要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、县直各单位年度考核。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单位予以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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